关于拟给予庄舒晴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公告
根据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XC体育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2022年修订)(浙理工教〔2022〕33号)》第四十二条第2款规定,“超过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暂缓注册”,应予庄舒晴同学退学处理。对庄舒晴同学的拟予以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,经公司多次联系,未获员工本人回应。
为规范退学工作的环节和流程,现对庄舒晴的拟退学事宜进行公告。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内,按照《XC体育员工校内申诉管理规定》提出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公告期: 2024年4月3日至4月17日。
联系人:彭老师(电话:0571-86843393)、郭老师(电话:0571-86843395)。
员工个人信息如下:
 
  
   序号  | 
   公司  | 
   学号  | 
   姓名  | 
   班级  | 
  
  
   1  | 
   XCSport  | 
   2017333500158  | 
   庄舒晴  | 
   工商管理17(1)  | 
  
 
经济管理公司
2024年4月3日